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招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19-01-19 13:36 69次
摘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乐意接受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高校招生公开、公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乐意接受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九三学校公开、公平、公正,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三章 报名、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范围及对象:已报名参加重庆市2012年全国普通九三学校考试的考生(预科直升生和中职直升生除外)。
第十条 报名时间及办法
1、考生于2012年3月19日—22日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qzk.com.cn/)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为http://www.cqksy.cn/),凭考生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进入重庆市“高职单招”统一网上报名系统,选择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报名页面,进入我院网上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2、有特殊技能的考生于3月19日—3月22日(每天9:00-16:00)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名,同时将相关材料提供给我院(注:交复印件,验证原件)。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计划数、收费标准及填报科类要求
说明:1、学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2、住宿费1000-1200元/年左右,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
第十二条 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专业志愿要求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可报考1-2个专业。
第四章 考试
第十三条 考试手续办理
1、交考试费(100元/生):①网上报名系统支付(通过支付宝);②现场支付(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交付)。
2、《准考证》领取: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可在网上于规定时间打印;②在现场支付考试费的考生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领取(携带本人身份证)。
第十四条 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有特殊技能考生于3月25日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进行鉴定考核(具体招生考试办法另行公布)。
2、报考《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于3月25日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进行考试(具体招生考试办法另行公布)。
3、其他考生
考试时间:3月31日、4月1日(上午9:30—下午5:00)。
考试地点: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考试内容
(1)基础考核(150分)
报考类别一专业的普高生基础考核成绩按高中毕业会考数学成绩进行折算,报考其他类别专业的可由考生自己选择高中毕业会考语文或数学任一成绩进行折算;三校生的基础考核成绩按技能等级证书进行折算。
普高生需在综合素质测试时提供高中毕业会考成绩一份(验原件,交复印件);三校生需在综合素质测试时提供与专业相关的技能等级证一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2)综合考核(300分)
①综合素质测试(150分)②面试(150分)
(3)英语听说智能测试(计算机测试)(50分)
总成绩=基础考核+综合考核+英语听说智能测试
第十五条 成绩及预录取分数线查询:考生于4月5日8:00后登录学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查询考试成绩及预录取分数线。
第十六条 其他注意事项
1、有各类获奖的考生请将相关材料在面试时提供给面试老师(注:验原件,交复印件);
2、单招相关其他事项请考生登录学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http://www.cqipc.net中查询。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航空服务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每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0.5(C字表),年龄不超过20周岁,无纹身,无色觉异常,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病,女生身高163cm—172cm,男生身高172cm—182cm;应用化工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皮肤过敏考生。
3、录取原则:按考生报考类别、普高及三校分别划线,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英语听说智能测试缺考者不予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专业录取办法: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自由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服从调配的其他专业志愿自由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5、报考《航空服务》专业及有特殊技能的考生由我院高职单招专家评审小组考核,经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直接破格录取(具体招生办法另外公布)。三校生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直接录取。
6、我院于4月12日—16日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http://www.cqipc.net中公示高职单招预录取考生信息,考生可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查询,公示结束后将预录取结果上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7、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4月17日—18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已确认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八条 教育类型及待遇: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通过试点院校预录取并经过我市2012年普通九三学校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九三学校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2年9月入学。
第十九条 助学保障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2、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电话:023-61879222
3、按照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监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cqipc.net
电话:023-61879288 61879299 传真:023-61879000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邮政编码:401120
联 系 人:吴老师 牛老师 唐老师
电子邮件:cqgzyzsb@163.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以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乐意接受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九三学校公开、公平、公正,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三章 报名、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范围及对象:已报名参加重庆市2012年全国普通九三学校考试的考生(预科直升生和中职直升生除外)。
第十条 报名时间及办法
1、考生于2012年3月19日—22日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qzk.com.cn/)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为http://www.cqksy.cn/),凭考生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进入重庆市“高职单招”统一网上报名系统,选择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报名页面,进入我院网上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2、有特殊技能的考生于3月19日—3月22日(每天9:00-16:00)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名,同时将相关材料提供给我院(注:交复印件,验证原件)。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计划数、收费标准及填报科类要求
招收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 计划900 |
招收 科类 |
备注 | |
普高630 | 三校270 | ||||||
类别一 | 数控技术 | 三年 | 6200 | 40 | 20 | 普高计划只招理科类考生;三校计划只招机械类、电子类考生。 | 国家示范建设专业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三年 | 6200 | 28 | 12 | 国家示范建设专业群 |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三年 | 6200 | 28 | 12 | |||
应用化工技术 | 三年 | 6200 | 40 | 0 | |||
动车制造技术 | 三年 | 6200 | 28 | 12 | |||
汽车整形技术 | 三年 | 6200 | 28 | 12 | 国家示范建设专业群 | ||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 三年 | 6200 | 28 | 12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6200 | 40 | 20 | 国家示范建设专业 | ||
应用电子技术 | 三年 | 6200 | 28 | 12 | 国家示范建设专业群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6200 | 28 | 12 |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 | ||
类别二 | 工业设计 | 三年 | 6200 | 28 | 12 |
普高计划招收文科、理科类考生; 三校计划招收三校生各类别所有考生。 |
国家示范建设专业群 |
会计电算化 | 三年 | 6000 | 28 | 12 | |||
营销与策划 | 三年 | 6000 | 28 | 12 | |||
酒店管理 | 三年 | 6000 | 30 | 20 | 国家示范建设专业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6800 | 15 | 25 |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营运方向) | 三年 | 6800 | 19 | 21 |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三年 | 6000 | 40 | 0 | |||
物流管理(航空物流方向) | 三年 | 6000 | 28 | 12 | |||
工业分析与检验(医药质控与管理方向) | 三年 | 6200 | 40 | 0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三年 | 6200 | 30 | 20 | 国家示范建设专业群 | ||
类别三 | 航空服务 | 三年 | 6250 | 28 | 12 |
2、住宿费1000-1200元/年左右,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
第十二条 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专业志愿要求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可报考1-2个专业。
第四章 考试
第十三条 考试手续办理
1、交考试费(100元/生):①网上报名系统支付(通过支付宝);②现场支付(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交付)。
2、《准考证》领取: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可在网上于规定时间打印;②在现场支付考试费的考生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领取(携带本人身份证)。
第十四条 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有特殊技能考生于3月25日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进行鉴定考核(具体招生考试办法另行公布)。
2、报考《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于3月25日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进行考试(具体招生考试办法另行公布)。
3、其他考生
考试时间:3月31日、4月1日(上午9:30—下午5:00)。
考试地点: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考试内容
(1)基础考核(150分)
报考类别一专业的普高生基础考核成绩按高中毕业会考数学成绩进行折算,报考其他类别专业的可由考生自己选择高中毕业会考语文或数学任一成绩进行折算;三校生的基础考核成绩按技能等级证书进行折算。
普高生需在综合素质测试时提供高中毕业会考成绩一份(验原件,交复印件);三校生需在综合素质测试时提供与专业相关的技能等级证一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2)综合考核(300分)
①综合素质测试(150分)②面试(150分)
(3)英语听说智能测试(计算机测试)(50分)
总成绩=基础考核+综合考核+英语听说智能测试
第十五条 成绩及预录取分数线查询:考生于4月5日8:00后登录学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查询考试成绩及预录取分数线。
第十六条 其他注意事项
1、有各类获奖的考生请将相关材料在面试时提供给面试老师(注:验原件,交复印件);
2、单招相关其他事项请考生登录学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http://www.cqipc.net中查询。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航空服务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每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0.5(C字表),年龄不超过20周岁,无纹身,无色觉异常,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病,女生身高163cm—172cm,男生身高172cm—182cm;应用化工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皮肤过敏考生。
3、录取原则:按考生报考类别、普高及三校分别划线,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英语听说智能测试缺考者不予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专业录取办法: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自由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服从调配的其他专业志愿自由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5、报考《航空服务》专业及有特殊技能的考生由我院高职单招专家评审小组考核,经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直接破格录取(具体招生办法另外公布)。三校生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直接录取。
6、我院于4月12日—16日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http://www.cqipc.net中公示高职单招预录取考生信息,考生可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查询,公示结束后将预录取结果上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7、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4月17日—18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已确认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八条 教育类型及待遇: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通过试点院校预录取并经过我市2012年普通九三学校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九三学校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2年9月入学。
第十九条 助学保障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2、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电话:023-61879222
3、按照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监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cqipc.net
电话:023-61879288 61879299 传真:023-61879000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邮政编码:401120
联 系 人:吴老师 牛老师 唐老师
电子邮件:cqgzyzsb@163.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以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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