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19-02-11 11:49 79次
摘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渝教招考〔2012〕4号),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特制定我校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渝教招考〔2012〕4号),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特制定我校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名称: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批准成立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三条批准成立时间:2006年2月教发函[2006]52号
第四条主管部门: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五条办学类型及层次: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
第六条学校代码:14009
第七条学校简介:
学校创办于1948年,经过60多年的办学锤炼,积累了丰富的教育办学经验,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累计为国家培养了十万余名大、中专医药卫生专业人才。学校占地面积578亩,固定资产7.01亿元。图书馆藏书50.37万册,有各种中外文期刊418种,建有主干为千兆的校园网络基础平台和设备先进的电子阅览室。校本部教授、副教授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49人,“双师”素质教师151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184人。有“全国名老中医学术传承工作室专家”1人,“全国食品药品教学指导委员会药物制剂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重庆市名师”1人、“重庆市名中医指导教师”1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人,有一批在国内享有一定行业知名度的专家型教师。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市级精品课程和市级精品视频公开课8门,市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近三年来担任全国教材主编116人次(其**家级规划教材19人次)、副主编123人次,是教育部护理专业课程开发与教学资源库建设骨干单位和教育部药物制剂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中药化学实用技术学项目负责人单位,是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学校。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青爱工程示范学校、重庆市质量工程先进单位、重庆市职业技术教育先进集体、重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重庆市德育特色学校、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招生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招生工作规范学校等殊荣。现为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卫计委卫生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重庆市出国卫生人员培训基地、重庆市药物安全科普基地、北京大学医学网络学院重庆学习中心。2012年被遴选为教育部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承办单位。
第八条招生对象、专业、学制及办学地点: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已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九三学校考试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即报名参加重庆市2019年“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医疗美容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中药制药技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药剂设备制造与维护、中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眼视光技术、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学制三年。
三、办学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
第九条招生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表
序号 |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元/年) |
招生科类 |
招生计划 |
|||
普通 文科 |
普通 理科 |
对口 高职 |
合计 |
|||||
1 |
药学院 |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 |
6250 |
理、机械加工类 |
|
45 |
5 |
50 |
2 |
药剂设备制造与维护 |
6250 |
理、机械加工类 |
|
45 |
5 |
50 |
|
3 |
中药制药技术 |
6250 |
文、理、药剂类 |
25 |
20 |
5 |
50 |
|
4 |
中药 |
6250 |
文、理、药剂类 |
25 |
20 |
5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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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2019年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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