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简章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19-02-16 17:05 95次
摘要: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深化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选拔适合我院培养方式并乐意接受职业教育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深化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选拔适合我院培养方式并乐意接受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依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6]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专业建设、就业情况,现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号(毗邻重庆大学城)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七条 办学水平:重庆市骨干高职院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性质:民办
第十条 学院简介
学院始建于1971年,2003年在重庆兵器工业职工大学的基础上通过整合转制,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代码:12607)成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重庆市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是教育部、政治工作部及国防动员部联合确定的重庆市首家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
学院占地近千亩,现有机械工程、自动化及信息工程、车辆工程、建筑工程、工商管理、艺术设计、国际职业教育学院、士官生学院8个系,共开设37个专业;学院由6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教授领航师资团队,教学力量雄厚,职称结构合理。学院建有建筑面积近42000平方米的教学实训、实习中心,其中以云平台为支撑的虚拟仿真教学实训中心教学面积达2000平方米。学院建有64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70个校外实训基地,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校内实训基地3个。学院面向全国10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500余人。学院教学设备完善,可容纳万名学生同时上课,生活设施、体育场地一应俱全,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气势恢宏。
学院坚持“德为根、人为本、和为贵、能为先”的办学指导思想,着力打造“兵工技师”、“重庆技师”品牌,坚持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必须具备的“过硬的本领、良好的习惯、健康的心态、创新的意识”的人才培养要求,建设和谐校园、希望校园、进步校园、美丽校园,办人民满意的高职院校。
第十一条 学院主要办学成果
●重庆市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教育部、政治工作部及国防动员部联合确定的重庆市首家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单位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全国信息化计算机应用技术水平教育培训授权考试中心
●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重庆市建筑行业双证制院校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及定点培训基地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招生范围及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九三学校考试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文理科考生和高职对口考生。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2019年单独招生专业一览表
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普通高中(文/理) | 对口高职 | 合计 | 收费标准 | |||||||
机械加工类 | 电气技术类 | 电子技术类 | 汽车类 | 土建类 | 会计类 | 电子商务类 | 计算机类 | ||||||
类别1 | 5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60 | 20 | 80 | 8800 | |||||||
56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0 | 20 | 50 | 8800 | ||||||||
560103 | 数控技术 | 30 | 10 | 40 | 8800 | ||||||||
560110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20 | 10 | 30 | 8500 | ||||||||
560111 | 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 | 30 | 10 | 40 | 8800 | ||||||||
56011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0 | 10 | 40 | 8800 | ||||||||
560203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40 | 10 | 50 | 8800 | ||||||||
类别2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26 | 20 | 146 | 8800 |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0 | 10 | 10 | 50 | 8800 | |||||||
560309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0 | 30 | 8800 | |||||||||
540403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50 | 50 | 8800 | |||||||||
类别3 | 610115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30 | 30 | 10000 |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企业级软件开发) | 60 | 30 | 90 | 10000 | ||||||||
610211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40 | 20 | 60 | 10000 | ||||||||
类别4 | 56070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40 | 20 | 60 | 9200 |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20 | 20 | 140 | 9200 |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维修管理) | 50 | 10 | 60 | 9200 | ||||||||
560706 | 汽车改装技术 | 30 | 10 | 40 | 9200 | ||||||||
560707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60 | 10 | 70 | 9200 | ||||||||
63070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40 | 10 | 50 | 8800 | ||||||||
类别5 | 540501 | 建设工程管理 | 50 | 10 | 60 | 9000 | |||||||
540502 | 工程造价 | 50 | 10 | 60 | 9000 | ||||||||
5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0 | 10 | 40 | 9000 | ||||||||
类别6 | 630302 | 会计 | 70 | 20 | 90 | 8500 | |||||||
630506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50 | 50 | 8500 | |||||||||
630701 | 市场营销 | 30 | 20 | 50 | 8500 | ||||||||
630801 | 电子商务 | 30 | 30 | 8500 | |||||||||
630903 | 物流管理 | 50 | 30 | 80 | 8500 | ||||||||
类别7 | 690302 | 家政服务与管理(婴幼儿养育) | 65 | 65 | 8500 | ||||||||
690302 | 家政服务与管理(养老机构管理) | 45 | 45 | 8500 |
注: 1.所有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2.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第四章 报名、志愿填报、缴费、考试
第十四条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2月27日9:00——3月2日17:00。
二、报名方式:考生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 //www.cqksy.cn),凭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进入重庆市“高职单招”统一网上报名系统,选择“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报名页面,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凭身份证号和考生号登录学院网上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其中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高职对口考生,只能填报所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别相对应的专业,未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高职对口艺术和其他类考生,只能填报其他专业。
三、志愿填报:考生在网上完成志愿填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收类别,同一类别可报考1-2个专业。
第十五条 考试缴费
一、收费标准:100元/生。
二、缴费时间:2019年2月27日9:00——3月2日17:00(具体以市教育考试院网上收费结束时间为准)。
三、缴费方式:网上支付(考生请按报名流程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四、缴费须知:考生网上报名后及时缴纳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无效报名考生,不予安排考试。
第十六条 考试
高职单招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两部分组成。
一、 文化素质测试
(一) 测试内容
凡参加我院高职单招的考生(两科免试生除外),均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试工作由各区县考试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二) 考试时间
2019年3月18日(星期六)下午14:30-16:30。
(三) 考试地点
在考生报名区县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参考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职业技能测试
(一)高职对口考生
按重庆市教委统一规定,凡报考15个高职对口招生专业所对应单招专业的高职对口考生,需于2019年3月11-12日参加专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300分折算计入总成绩。
(二)普通文理科考生以及高职对口艺术和其他类考生
1.普通文理科考生、高职对口艺术和其他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测试满分为300分。
2.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9年3月25日。
3.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报考专业的职业技能适应性能力及专业实践动手能力,对普通文理科考生还将考查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知识两门高中技术学科的掌握情况。
三、技能获奖免试生
(一)免试条件
1.两科免试。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重庆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岗在职中职毕业生,向我院提出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考试两科均免试的申请。2019年3月10日前,学院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两科均免试录取。
2.单科免试。获得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重庆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向我院提出职业技能测试单科免试的申请。2019年3月10日前,学院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按230分计,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则以分数较高的成绩计。但必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最终按照总分(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排名,结合既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按上述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完善报名及缴费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于2019年3月10日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免试申请,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获奖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资格审查后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第十七条 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9年3月10日起,可登陆学院单独招生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规格)。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均在考生打印的准考证上注明。
考生在职业技能测试时,需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半小时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候考。
第五章 录取、成绩查询、分数线公布
第十八条 成绩查询及复核、预录取结果查询
一、考生登陆学院单独招生网查询成绩、分数线等相关信息
(一)成绩查询:2019年3月30日,可查询考试成绩。需复核考分的考生于2019年3月31日17点前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登记,或将复核申请(须含考生号、身份证复印件、复核科目及本人有效联系方式)传真至41586880,过时不再办理。招生就业处将电话通知查分结果,考分无误者不作通知。
(二)公布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2019年4月7日起,将在学院单独招生网上公示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公示期7天(4月7日-4月13日)。同时公布预录取后分专业计划缺额情况。
第十九条 录取要求
一、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录取原则
(一)考生成绩必须同时达到重庆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学院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及预录取分数线。
(二)按照普通文理科、高职对口生分类分专业划线,按各专业的总成绩(各专业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在各专业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非免试考生文化素质测试及职业技能测试缺考任意一科(或考分为零分)均不能被录取。单科免试生缺考文化素质测试不能被录取。
第二十条 二次征集志愿
一、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于2019年4月10日9:00——17: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重庆招考信息网,根据要求进行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具体可咨询我院招生就业处(咨询方式附后)。
二、参加二次征集志愿的考生于2019年4月12日登陆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规格)。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2019年4月13日9:00—15:00,组织开展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高职对口考生直接认定其测试成绩。
四、二次征集志愿成绩查询:2019年4月14日,二次征集志愿考生可查询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第二十一条 学院于2019年4月15日起,将审核通过的全部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4月15日—21日)。考生可登陆学院九三教育招生网查询预录取结果。
第二十二条 考生录取确认
一、被预录取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4月17日、18日9: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学院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二、2019年4月19日,学院将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性质及待遇
一、高职单招,是全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我院预录取并经重庆市2019年普通九三学校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我院就读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九三学校统一录取的专科考生完全相同。
二、凡被我院录取且确认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未被录取且符合全国统一高考条件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
第二十四条 助学保障。(详情请见学院网站)
一、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包括院长特别奖、新生特等奖、新生优秀奖)、学院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二、助学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监督机制
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二、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三、监督电话:见右侧在线客服处
第二十六条
咨询地址1: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号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a区
咨询电话1:023-41586181
咨询地址2:重庆市九龙坡区袁家岗161号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b区
咨询电话2:023-68671911、68671940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文章标题: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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